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

简介

学校党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,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。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组织、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担任,成员单位包括校党政办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校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)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。

职责

1.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;

2.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,组织实施校内巡视;

3.听取巡视工作办公室、巡视组工作汇报;

4.向学校党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;

5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组织开展巡视反馈、通报和移交工作,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;

6.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;

7.推进巡视干部队伍建设,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;

8.研究处理巡视工作其他重要事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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